09类 · 科学仪器

科学、研究、导航、测量、摄影、电影、视听、光学、衡具、量具、信号、侦测、测试、检验、救生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;处理、开关、转换、积累、调节或控制电的配送或使用的装置和仪器;录制、传送、重放或处理声音、影像或数据的装置和仪器;已录制和可下载的多媒体文件,计算机软件,录制和存储用空白的数字或模拟介质;投币启动设备用机械装置;收银机,计算设备;计算机和计算机外围设备;潜水服,潜水面罩,潜水用耳塞,潜水用鼻夹,潜水员手套,潜水呼吸器;灭火设备。

来源: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——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三版(2026文本)

分类注释

第九类主要包括科学或研究用装置和仪器,视听和信息技术设备,以及安全和救生设备。

本类尤其包括

  • 实验室科研用装置和仪器;
  • 训练器械和模拟器,例如:急救训练用人体模型,运载工具驾驶和控制模拟器;
  • 控制和监控航空器、船只和无人驾驶运载工具用装置和仪器,例如:导航仪器,发射器,测量用圆规,全球定位系统(GPS)设备,运载工具用自动转向装置;
  • 安全和安保器械和仪器,例如:安全网 ,信号灯,交通信号灯,声音警报器,用户认证用硬件形式安全令牌;
  • 防严重伤害或防致命伤害用服装,例如:防事故、防辐射、防火用服装,防弹衣,安全头盔,体育用护头,体育用护齿,飞行员防护服,工人用护膝垫;
  • 光学器械和仪器,例如:放大镜,检验用镜,门窥视孔;
  • 磁铁;
  • 智能手表,穿戴式行动追踪器;
  • 与计算机连用的操纵杆(视频游戏用除外),头戴式虚拟现实装置,智能眼镜;
  • 智能手机用壳,特制摄影设备和器具箱;
  • 自动取款机,POS机,材料检验仪器和机器;
  • 电子烟用电池和充电器;
  • 乐器用电动和电子效果器;
  • 实验室机器人,教学机器人,安全监控机器人,具有人工智能的拟人机器人。

本类尤其不包括

  • 按功能或用途分类的投币启动设备,例如 投币启动的洗衣机(第七类),投币启动式台球桌(第二十八类); :;
  • 工业机器人(第七类),外科手术机器人(第十类),玩具机器人(第二十八类);
  • 作为机器部件的操纵杆(游戏机用除外)(第七类),运载工具用操纵杆(第十二类),视频游戏操纵杆,玩具和游戏机控制器(第二十八类);
  • 游泳用鼻夹(第十类);
  • 脉搏计,心率监测设备,人体成分监测仪(第十类);
  • 眼镜,隐形眼镜,太阳镜(第十类);
  • 潜水灯(第十一类);
  • 实验室灯,实验室燃烧器(第十一类);
  • 主要功能保持不变的智能产品,例如:智能冰箱(第十一类) 智能手提箱(第十八类),智能服装(第二十五类),智能玩具(第二十八类); ,;
  • 应急和救援用运载工具,例如:救护车,消防车,救生艇,救生船 救援用雪橇(第十二类); ,;
  • 爆炸性烟雾信号,信号火箭(第十三类);
  • 教学用组织剖面图,显微镜用生物样本(教学材料)(第十六类);
  • 进行某项运动所穿戴的服装和装备,例如:保护垫(运动服部件),击剑用面罩,拳击手套(第二十八类)。

类似群组

0901

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

121 个商品项目 · 7 条注释

0902

记录、记数检测器

33 个商品项目 · 5 条注释

0903

其他办公用机械(不包括打字机、誉写机、油印机)

11 个商品项目 · 3 条注释

0904

衡器

13 个商品项目

0905

量具

30 个商品项目 · 1 条注释

0906

信号器具

30 个商品项目

0907

通讯导航设备

71 个商品项目 · 4 条注释

0908

音像设备

86 个商品项目 · 4 条注释

0909

摄影、电影用具及仪器

54 个商品项目 · 1 条注释

0910

测量仪器仪表,实验室用器具,电测量仪器,科学仪器

213 个商品项目 · 8 条注释

0911

光学仪器

31 个商品项目 · 2 条注释

0912

光电传输材料

15 个商品项目 · 2 条注释

0913

电器用晶体及碳素材料,电子、电气通用元件

136 个商品项目 · 4 条注释

0914

电器成套设备及控制装置

9 个商品项目 · 1 条注释

0915

非空气、非水处理用电离设备

1 个商品项目

0916

灭火器具

8 个商品项目 · 2 条注释

0917

电弧切割、焊接设备及器具

0 个商品项目 · 1 条注释

0918

工业用X光机械设备

5 个商品项目

0919

安全救护器具

72 个商品项目 · 7 条注释

0920

警报装置,电铃

19 个商品项目 · 2 条注释

0921

眼镜及附件

0 个商品项目 · 1 条注释

0922

电池,充电器

31 个商品项目 · 1 条注释

0923

电影片,已曝光材料

7 个商品项目 · 1 条注释

0924

单一商品

11 个商品项目 · 4 条注释

分类判断

从用户常用说法出发,说明应回到哪类依据核对,不把搜索词直接当成商品名称。

实验室科研用装置和仪器

第09类官方说明列有实验室科研用装置和仪器。实际项目仍需结合具体用途和官方商品表核对。

常见说法:高校实验室设备、科研院所仪器、实验室设备供应商

判断提示:科研用途可先核对第09类;涉及诊断、治疗或人体监测时,还应核对第10类,不能只凭“实验室设备”定类

可穿戴活动跟踪器

第09类官方说明明确列有智能手表和穿戴式行动追踪器;具体功能可能还涉及其他类别。

常见说法:智能手表、运动手环、穿戴式活动追踪器

判断提示:数据记录、计时或医疗监测对应的保护范围不同,应分别核对第09类、第14类和第10类官方项目

AI和机器学习用软件

AI相关产品若以已录制或可下载的软件形态提供,可先从第09类官方“计算机软件”范围核对;在线服务需另行判断。

常见说法:可下载的AI应用、机器学习软件、本地部署模型工具

判断提示:先区分可下载软件、在线服务与开发服务,再分别核对第09类和第42类官方项目;不要把“AI”直接当作商品名称

分类判断用于辅助阅读,最终申请项目应以分类文本和实际商品或服务为准。

商标注册布局

按当前经营、业务延伸与品牌防御分层阅读。这里提供分析框架,不代表所有企业都要注册全部类别。

核心类别

先核对当前实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,优先评估与现有经营直接相关的类别。

纯软件公司(SaaS平台)

  • 可下载或已录制的软件:先核对第09类官方项目
  • 在线软件或开发服务:另行核对第42类
  • 广告或商业服务:仅在实际提供时核对第35类

说明:同一品牌可能同时用于软件产品和在线服务,需按实际交付形态分别核对。

智能硬件企业(智能音箱)

  • 已核验的计算机硬件及外围设备:查看第09类0901群组
  • 配套软件:核对第09类相应官方项目
  • 通信或音频功能:按实际功能核对相关类别
  • 在线或云端服务:另行核对第42类

说明:智能硬件通常包含硬件、软件和在线服务,不应仅凭产品名称一次性确定全部类别。

AI企业(AI软件与在线服务)

  • 可下载或已录制的AI软件:先核对第09类0901群组
  • 在线AI软件、SaaS、PaaS或软件开发服务:核对第42类4220群组
  • 人工智能技术咨询或研究:按实际服务核对第42类4209群组
  • 广告推广或培训服务:仅在实际提供时核对第35类或第41类

说明:AI相关品牌应先区分可下载软件、在线软件服务、技术研究以及实际推广或培训业务。

游戏公司(游戏软件与娱乐服务)

  • 已录制或可下载的游戏软件:先核对第09类0901群组
  • 游戏机、控制器等游戏器械:按实际商品核对第28类2801群组
  • 在线游戏或电子竞技服务:按实际服务核对第41类4105群组
  • 为他人推销或在线市场服务:仅在实际提供时核对第35类3503群组

说明:游戏品牌应按游戏软件、游戏机商品、在线娱乐服务和实际营销业务分别核对。

智能手表与可穿戴设备

  • 智能手表及数据处理型智能手表:先核对第09类0901群组
  • 手表及计时仪器:按实际商品核对第14类1404群组
  • 具有医疗诊断或监测用途的设备:按实际用途核对第10类1001群组

说明:智能手表应按数据处理、计时和医疗监测等实际功能分别核对,不宜只按产品名称选择一个类别。

业务延伸类别

第09类覆盖软件及部分硬件商品;业务延伸到在线服务、商业推广、通信或培训时,应按实际服务另行核对对应类别。

按实际服务核对延伸类别

  • 在线软件、SaaS、云计算或定制开发服务:建议核对第42类
  • 广告投放、市场推广、商业管理或平台推广服务:建议核对第35类
  • 即时通信、信息传送、视频会议或直播传输服务:建议核对第38类
  • 在线课程、技术培训或软件教学服务:建议核对第41类

说明:以下是业务形态对应的核对入口,仅在实际提供相应服务或已有明确计划时考虑,不是固定注册组合。

按实际运营方式核对游戏延伸类别

  • 可下载或已录制的游戏软件:核对第09类
  • 游戏机、控制器及相关器械:核对第28类
  • 在线游戏和电子竞技服务:核对第41类
  • 为他人推销或在线市场服务:仅在实际提供时核对第35类

说明:游戏业务的商品、娱乐服务、硬件和营销服务应分别核对,不把游戏行业名称直接当作固定注册组合。

防御类别

先覆盖已经使用的商品或服务,再按近期业务计划和品牌风险核对相关类别,不套用全行业固定组合。

软件品牌的类别优先级参考

  • 可下载或已录制的软件及已核验的相关硬件商品:优先核对第09类
  • SaaS、云计算、在线软件或软件开发服务:建议核对第42类
  • 广告、市场推广、商业管理或平台推广服务:按实际业务核对第35类
  • 即时通信、信息传送、视频会议或直播传输服务:按实际业务核对第38类
  • 在线课程、技术培训或软件教学服务:按实际业务核对第41类

说明:先核对第09类和第42类对应的实际业务;第35类、第38类和第41类仅在提供相应服务或已有明确计划时再纳入。

智能硬件品牌的类别优先级参考

  • 计算机硬件、通信设备、音频设备及配套软件:按实际商品核对第09类相应群组
  • 照明设备或手表等独立硬件:按实际产品核对第11类或第14类
  • 在线控制、云端管理或软件开发服务:按实际服务核对第42类

说明:先覆盖已经销售或即将销售的硬件及配套软件,再按明确的云端服务和功能延伸核对相关类别。

游戏品牌的类别优先级参考

  • 游戏软件商品:按实际交付形态核对第09类
  • 游戏机及控制器商品:按实际商品核对第28类
  • 在线游戏、电子竞技或其他娱乐服务:按实际服务核对第41类
  • 市场营销或在线市场服务:仅在实际提供时核对第35类

说明:先覆盖已经提供的游戏软件或娱乐服务,再按主机硬件、赛事和营销业务核对相关类别。

常见问题

软件公司只核对第09类够吗?

不能一概而论。可下载或已录制的软件可以先核对第09类;如果还提供在线软件、开发或SaaS服务,应另行核对第42类。第35类只在实际提供相应商业或广告服务时考虑。

APP、小程序、网页应用有区别吗?

不能只凭名称判断。可下载APP可能涉及第09类;小程序和网页应用通常还体现在线服务,应按实际交付方式与服务内容核对第42类等官方项目。

智能手表应该注册第09类还是第14类?

第09类0901已收录智能手表相关项目;如果产品以计时或医疗监测为重要功能,还应分别核对第14类和第10类。最终范围取决于实际功能和申请项目。

已经有软件著作权了,还需要注册商标吗?

软件著作权和商标权保护对象不同:前者主要保护软件作品,后者主要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。是否申请商标应结合品牌使用和经营计划判断,软件著作权不能替代商标分类核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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